据 "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" 微信公众号 6 月 30 日消息,该院当天依法公开宣判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爱庆受贿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,以受贿罪判处李爱庆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,判处李爱庆有期徒刑四年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对李爱庆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李爱庆 (资料图)
公开信息显示,李爱庆出生于 1959 年 9 月,1982 年进入北京市财政局系统工作,近 18 年间从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处干部晋升至北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
2000 年 1 月,李爱庆卸任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,担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。
2002 年 3 月,李爱庆进入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(简称 " 北京国资公司 ")担任董事长职务,2006 年 2 月担任北京国资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。
2016 年 6 月,李爱庆接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并于同年 9 月卸任北京国资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职务。
2020 年 5 月,李爱庆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首创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职务,2021 年 7 月,李爱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据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2 年 3 月 29 日消息,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爱庆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,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来源丨 "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" 微信公众号